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月25日下午 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huhst.edu.cn/yjszs/)。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复试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上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公布。考生调剂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即脱产在校学习。所有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时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脱产学习承诺书”或“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方可参加复试;拟录取后,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2.5年收取,共计收费25000元。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住宿费用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按照实际住宿年限收取。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39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3.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4.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
5.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不低于200元/月的岗位津贴。
6. 贫困学生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研究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两学年。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现金补贴1000元-5000元,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发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7.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办理申报手续,评审合格,均可获得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类别和层级,资助额度为2000-30000元。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十三、其它
(一)我校2022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
专业目录:http://www.huhst.edu.cn/yjszs/info/1674/38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