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2022年学校新生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 费:一般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学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经批准的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住宿费:5-6人间为970元/人·学年(含宿舍安装空调费70元);7-8人间为650元/人·学年(含宿舍安装空调费50元)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年度颁发专业学习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3.勤工助学:对经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学生发展性资助。
4.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5.学费减免: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在获国家助学金后仍无法缴完学费且满足相关条件的经济贫困学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四条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平台(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或我校网站进一步了解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18959911178
QQ:385664642
传 真:0595-23575178
网 址:http://www.qzgymy.cn
电子邮箱:385664642@qq.com
投诉举报电话:0595-23522903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