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阳学院,国标代码:13504。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我校有安阳、原阳两个校区。
安阳校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原阳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联系方式: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第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ayxy.edu.cn/
第九条 电子邮箱:ayxyzsb@163.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安阳学院成立2022年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贯彻国家招生考试政策,推进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监督学校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规模,依据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分省生源情况、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我校预留计划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 我校原阳校区招生计划单列,两校区之间招生专业不能相互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