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保平社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6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
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待定;
视觉训练与康复专业学费待定;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待定;
中医学专业学费待定;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待定;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