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 元(宁价费【2003】269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做到“应助尽助”详见《新生入学指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政编码:211306
招生咨询电话:025-86676266 18061231076
招生传真:025-86676200
电子信箱:1071758851@qq.com
招生监督电话:18061231002
招生监督邮箱:05025@nim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www.nimt.edu.cn/zhaoban/main.ht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