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宿迁学院。学校代码:14160(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站,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站站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考生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普通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统一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开录取;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的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工科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三)当江苏省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该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调剂或退档。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美术类投档分=[(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音乐类投档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首先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分相同,则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和日语两门课程。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