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资助。
(二)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有关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困难等级合理分档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助学金根据新生学费进行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
(五)设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黄炳礼奖助学金、史带奖助学金、泓善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活动、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李瑞莲奖学金和刘荣萧奖学金等社会类资助项目。
(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296265、3296263
传 真:0750-3296267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wy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wyu.edu.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举报申诉。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 五邑大学纪检监察室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2022年4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22年夏季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