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证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通知书签发人:岳澎,职务:校长
学校校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ycxyzs@ycu.edu.cn
信访邮箱:jjjcs@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理调整招生规模,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30名。
(二)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三)预留计划的使用要经过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招生委员会主任签字,做到每个计划使用都备案可查。预留计划一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