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本科一般专业学费不超过6000元/生•年,艺术专业学费不超过9000元/生•年。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多退少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若学生毕业后在黑龙江省材料行业就业创业满一年,学校将返回一年学费,以此类推,直至缴纳的学费返完为止;留在鸡西石墨行业就业创业满一年以上的,再一次性奖励10000元。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来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学校还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脱贫提供远程、近程科技指导与服务。
第十九条 咨询电话:0467-2395188、2395178、2395036;监督电话:0467-2395178;网络地址:http://www.hljut.edu.cn。
第二十条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邮政编码:158100。乘车路线:鸡西火车站或汽车站前乘1路、2路、28路公共汽车到黑龙江工业学院站下车即到,鸡西西站乘高铁公交专线1号线到黑龙江工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严防考生及家长受骗。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