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