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六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临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或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lyvc.edu.cn/
联系电话:0539-2872066 287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