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五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参加当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单独招生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