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培养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2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2;
办学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安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2022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批文为准,分专业计划经审核确认后,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2年新生收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科类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按照学校标准,8人间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八条 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生源省份术科统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省级教育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空中乘务专业需要面试(入学后进行),以确定就业方向。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顺序、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分配录取专业,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