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标准: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税收学:35000元/生·学年;
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4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六人间3500元/生·学年,四人间5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979603/37983879/87976783
传真:020-87975122
电子邮箱:hnzjzsb@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scauzj.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cauzj.edu.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郭霖
监督电话:020-87981811
传真:020-87975122
电子邮箱:hnzjzsb@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托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