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学费24200元,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我校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4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6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95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