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经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
1.本科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护理学、学前教育、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审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800元/年,中外合作、留学基金委项目专业:258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13800元/年,校企合作本科专业:17000-18800元/年。
2.专科学前教育、护理:8600元/年,园林环境类专业:6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10800-12100元/年,定向培养士官类专业10000元/年,其余专业7600元/年。
3.学校住宿费标准:A类2200元/生.学年,B类1400元/生.学年,C类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