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我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七、录取方法
1.先划定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再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2.录取第二志愿时,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3.6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10天,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核查备案,6月30日开始将根据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批情况下发录取通知书。
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参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入学条件、有意进入我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请在2017年2月26日前向我校提交《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4)以及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在3月1日前将盖章后的《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返还给考生。考生须在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由体育总局科教司于4月上旬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上进行公示。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九、学费标准
2016年体育类专业为5300元/生·年。
十、监督机制
1.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十一、联系方式
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zhaoban.yzu.edu.cn
招办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5009)
联系人:王勇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626
体育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体育学院(邮编:225127)
联系人:徐贵华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2010
十二、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相关附件详见:http://zhaoban.yzu.edu.cn/art/2017/1/4/art_749_543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