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为准。宿舍由学院按照各专业教学管理需要统一安排,东校区八人间宿舍,住宿费500元/年;西校区六人间宿舍、八人间宿舍,住宿费均为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