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各专业严格按广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我院共有36个专业招生,理工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专业学费为5500元/学年;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费为55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