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砚涛,男,1965年7月生于山东省栖霞市,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政专业和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1981年9月进入山东大学法律系学习,1985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专业,师从我国行政法学泰斗、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教授,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之后一直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其间,于2001年考入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政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师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博士生导师杨海坤教授,并于2005年5月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专业特长为授益行政、行政权力权利关系、行政相对人法、行政行为理论等领域。曾经在山东大学讲授过行政法学、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行政诉讼法学等多门课程。自1988年以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济南军区、各地市县政府等多个国家机关和山东科技大学、济南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做过学术讲座和法律讲座七百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