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录取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3.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录取考生本人缴纳,录取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录取时考生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学制
1.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制 |
化工学院 | 所有专业 | 3年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MBA、MPA、MEM | 2年 |
其他专业 | 2.5年 | |
理学院 | 所有专业 | 3年 |
文法学院 | 所有专业 | 2年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所有专业 | 2年 |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药事管理 | 2.5年 |
药学(含下设所有专业) | 3年 | |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 所有专业 | 3年 |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5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2.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录取学院学术型硕士生一致。
八、其他事项
1.我校2012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领域如下:
0251金融;0256资产评估;0551翻译;0851建筑学
0852工程:085201机械工程、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9环境工程、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34车辆工程、085235制药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37工业设计工程、085238生物工程、085240物流工程
0953风景园林;1055药学;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6工程管理;1351艺术
2.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0景观规划设计、511艺术设计、512城镇规划设计、513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绘图图纸、工具及午餐,详细情况以当年准考证为准。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