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50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含推荐免试生)。 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按学院列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列出。所列的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二、招生类别
2012年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招生类别,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种类别。
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校还没有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目前我校统考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均是公费培养,其培养费由国家或省财政承担,并且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月还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的招生类别一律为自筹经费(个人自费)或委托培养,这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我校此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 全日制培养 | 在职攻读 | 备 注 |
工商管理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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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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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0]343号。 2.计费单位:元/全程.生。 3.全日制培养:是指研究生的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按非定向全日制方式培养。 4.在职攻读:是指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职以非全日制或全日制方式培养。 5.学费中均不含住宿费、教材费、资料费等费用。 |
会计、翻译、艺术硕士 | 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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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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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 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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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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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硕士 | 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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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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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 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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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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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