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院外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内科学专业的考生仅限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不接受跨专业报考及调剂。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2013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我校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1-2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每个专业国家计划(公费生)占招生目录数的30%;专业学位均为自费生。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yz.chsi.com.cn)
七、报考单独考试考生于10月25-26日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八、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