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4号《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教师人才的需求,服务地方教育事业,2013年我校拟招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五个领域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领域、招生人数见下表,其中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三、报考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是相关专业毕业生。
7、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用户名、密码等,并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如有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到本人网报选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4日,考生必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学校按教育部规定不再邮寄《准考证》。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4、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时间(2013年1月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