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就与荣誉
“医法中心”成立五年来,连年面向全国发布课题指南,先后收到了来自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全国各地的课题申请300多项;清华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市卫生法学会、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均有申报者均获得立项。“中心”现已批准申报课题立项271项,共资助109.15万元,并已取得一批科研成果,共计30余项,其中已发表论文26篇(核心期刊3篇),教材3部,专著1部。
“医法中心”成立至今,其研究人员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0项(其中国家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地厅级项目40余项。正式出版了学术专著及工具书10部,教材12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200余篇。其中标志性科研成果有:
《医事法学》《医事法律简明教程》《卫生法学(第二版)》《医疗损害责任深度释解与实务指南》等。其中,由“医法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主编的《医事法学》专著,获得了四川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并已为多所高校选用,在医药卫生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为泸医医事卫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思路,并为国内相关高校所借鉴和参考;“中心”学术顾问吴崇其教授主编的《卫生法学(第二版)》以体系结构完整、严谨见长,力求实现前瞻性研究与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时兼备理论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特点,尤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管理、食品安全、医事纠纷处理等方面内容为亮点。该书因其创新性、开拓性而被多所高校选用,被法律实务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研究借鉴;由“中心”研究人员陈志华律师主编的《医疗损害责任深度释解与实务指南》,应用200余个真实鲜活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例,深入浅出地诠释了相关法律条款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成为了律师、法官等司法人员的参考书,成为了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的教材,成为了老百姓获得医事法律知识的重要书籍。
同时“医法中心”研究人员运用研究成果,广泛开展了医事卫生法治的学术讲座和培训,为医疗机构预防和解决纠纷,为强化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发展。
六、学术活动及对外合作交流
“医法中心”自成立伊始,即全方位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发展对外联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或协办会议,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从技术层面、管理层面、机构层面等加强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心影响。
“中心”先后主办或协办了“中国医药卫立法的缺失与完善研讨会”“《医学与法学》期刊工作高端研讨会”“全国医事卫生法治论坛”“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专题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近三年,“医法中心”和泸医医法专业还分别邀请了中国社科院首批学部委员、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大法官刘家琛,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民法学家河山,北京市律协医专委主任陈志华,北京大学博士生隋原,上海市律协卫生法专委会主任唐建立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姚尚龙教授,吉林大学石东风教授,哈尔滨医科大学王萍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赵敏教授,重庆医科大学蒲川副教授等来中心讲学并指导工作。“中心”的研究人员还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活动。先后应邀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第17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清华大学召开的“‘卫生法体系与教学’国际研讨会”、西南政法大学召开的“中美医事法国际研讨会”、复旦大学召开的“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等国际学术会议,均在会上交流发言,并参与主持了各次大会的部分学术交流活动。
2010年,“医法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和“中心”主任程文玉教授,又应邀参加了在克罗地亚举办的、来自世界五大洲400多名代表参加的“第18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医学与法学》杂志出版了参与这次大会的全英文版增刊,由“中心”顾问、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作为礼物,赠送给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各位理事;会议期间,石俊华、程文玉教授同与会代表广泛交流接触,特别拜会了世界医学法学协会主席卡米教授,向卡米主席赠送了期刊,邀请他为《医学与法学》题词,卡米教授欣然接受。
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中心”研究人员参加了在北京、上海、重庆、厦门、南宁、大连、苏州、太原、银川、成都及克罗地亚等地召开的医事卫生法治学术交流活动共1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中心”还多次派研究人员外出学习宣传,并精心创办了“医法中心”的专业网站、特色资料室等交流平台,多渠道、宽范围地开展广泛交流,促进“中心”建设与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使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医法中心”及泸州医学院的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状况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使《医学与法学》刊及“医法中心”逐步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012年8月,程文玉、石俊华、李玉声等将随中国卫生法学会代表团,参加在巴西召开的第19十九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届时,《医学与法学》将以中英文对照版专刊参加大会进行交流。
泸医医法人连续几届参加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不仅与中国卫生法学会建立起了稳定的联系,还与欧、美以及以色列等走在世界医学法学领域前沿的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层次的交流,提升了泸医医学法学事业的国际、国内影响力,为医药卫生法学学科与医学法学事业从忠山走向宽阔的海内外,开拓了越来越广泛的道路。
七、主要社会效益
1.“医法中心”除积极联系省内外专家,进行多渠道、多角度的科研合作外,还主动承揽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委托的研究项目,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中心”及其研究人员共承担横向项目16项(其中,与各级政府合作的项目有3项,与事业单位、协会合作的项目有9项,与企业合作的项目有4项),争取横向经费近20余万元。通过横向合作,及时地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中,不仅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且为“医法中心”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其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更高层次的学术研究。
2.协同配合泸州医学院法学系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600余人,分布于全国20多个省市,为医药卫生法学事业提供了人才资源。
3.与“医法中心”紧密结合、协同发展的刊物——《医学与法学》是一本由泸州医学院主管,泸州医学院、中国卫生法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该刊已成为国内从事医事法学教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已成为医学与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帮手、学术研究与交流的阵地、中外合作交流的平台、政府与百姓沟通交流的桥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知音与朋友。
4.相关专著已被部分省市司法系统、卫生系统和法律服务部门选为培训教材和重要工具书,还被部分高等院校定为专业教材,为医事法学专业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5.协同泸州医学院法学系成立了“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泸州医学院工作站”,积极为贫弱群体排忧解难。截止目前,已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40余人次,接受义务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6.积极参与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医疗纠纷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近年来解答来自全国各地的医事法律咨询15000余人次,有力地配合了各级法院和卫生行政机关维护医患诸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医药卫生秩序和社会和谐的良性构建。
7.主动与各级医疗机构联系,从医院管理、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多项横向合作。受医疗机构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医院各科室具体制度规范;定期不定期向医院医护人员宣传法律知识;向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8.到基层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等单位开展医药卫生法治讲座,宣讲医事卫生法治知识,受到广泛好评。
9.医法中心积极与相关企业合作,将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作为研究项目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运用于其生产实践中。
八、未来发展和合作展望
“医法中心”将继续高举旗帜,保证方向,依靠专家,提升形象,凝聚人才,增强实力,持续发展,再铸辉煌。
首先,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坚持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联合全国医事卫生法律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国内有特色、有实力的机构及院内资源,逐步建立起在全国有影响力、高水平的优秀科研团队,争取获取重大项目,出重大科研成果,在医事卫生法治研究领域跻身全国领先水平。
第二,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凝练调整明确研究方向。围绕研究方向,由“中心”组织各方面相关研究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研究,使“中心”具有明显的科学研究优势和特色。并围绕研究方向设置、发布课题,开展系统、深度的理论研究。
第三,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大力提高“中心”社会服务能力,争取横向合作项目和经费。
第四,培养凝聚人才。通过课题立项、强化管理、提供服务、培训学习、实践锻炼等途径,整合凝聚一批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支较高学术水平地学术团队,并大力引导学生参与科研,促进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为医事卫生法治领域提供人才支持。
第五,加强交流合作。建立和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单位的研究合作关系、接受访问学者、加强互联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支持《医学与法学》办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把“医法中心”建设成为四川乃至全国医事卫生法治领域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六,重视成果运用,建立和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对外开放、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通过研究,形成重大理论成果,为四川乃至全国的医事卫生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为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决策服务,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为我国医事卫生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