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是全国公安系统第一个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第一个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唯一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目前唯一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公安院校。学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律、警务、电子信息、公共管理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8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65人。现有在校研究生2127人,其中博士生160人、硕士生1967人。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无考试违规作弊记录;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5.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1.公安专业(公安学、公安技术)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2.非公安专业(法学、法律、电子信息)
(1)身高:男性原则不低于170厘米,女性原则不低于160厘米;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9至27.9之间,女性在17.2至27.9之间(含本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
(4)色觉: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于202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在网上或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3.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考试、考察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二)复试
复试安排在2021年4月进行,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本科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复试内容包含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口试)及政治考察、体检。复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三)政治考察及体检
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报考非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因私出国(境)留学、工作、生活且连续驻留6个月以上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予录取。
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