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我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1、奖助学金:品学兼优或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800—4500元/学年.
2、勤工助学措施:制定勤工助学制度,为经济困难生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荐困难学生向指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毕业
第十七条 新生凭学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入学须知规定报到入学,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1号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 0596-7081766、7081788
传 真: 0596-7081788
学院网址: http://www.zzlg.org
招办邮箱: zzlgzb@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596-708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