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科技创新奖金:最高奖励每个团队20000元/项;
(3)学业奖学金:最高奖励每人1000元/学年,获奖人数在参评人数的10%以内;
(4)在校期间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可参评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奖、文体优秀奖等奖项并获取相应奖学金。
2.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金额、名额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每人8000元/年;
(3)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4)校内勤工助学;
(5)其他资助政策:如临时困难补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广东省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学校助学金、企业或慈善团体助学金等。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7-83989841
传 真:0757-82711565
电子邮箱:zsb@fos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eb.fo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fosu.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楚老师
监督电话:0757-82988227
传 真:0757-82982304
电子邮箱:jjc@fos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1年夏季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授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