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6. 初试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 我校不破格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十、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奖助政策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
十二、其他
1.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109/20210903/2105941509.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说明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励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和奖励办法。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在学校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3.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4. 学校研究生培养主要在以下两个校区:开元校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和西苑校区(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5. 学校将严格按照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7. 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4
单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haust.edu.cn/
联 系 人:侯老师 陈老师
研招办咨询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纪委监督电话:0379-64231439
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71000
附件详见:https://yjsc.haust.edu.cn/info/1033/38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