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各招生类别及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另行确定。
(三)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将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四)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符合我校相应报考条件、复试成绩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确定并公布。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打印《录取登记表》存入考生人事档案。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再次审核相关录取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12000元/人/学年,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及我校各类奖学金。
十三、学制和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定向生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生由学校推荐或自主择业。
十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yjs.gzy.edu.cn/。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五、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
单位代码:10662
学习方式:全日制
联系部门: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
电子邮箱:gzyyzb@sina.com
邮政编码:550002
联系电话:0851-85652671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gzy.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附件详见:http://yjs.gzy.edu.cn/info/1013/33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