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剂管理
1.调剂基本条件
①符合《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招生学院的调剂条件。
②初试成绩在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须达到调入学院分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200分(初试试卷总分为500分)。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农学”门类中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⑤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⑥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调剂条件。
2.调剂要求
①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③调剂系统开放前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见本办法文末)公布开放时间。
④调剂资源与环境专业和土木水利专业的考生,进入调剂系统报名时请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到相应归属学院填报调剂志愿。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按调剂考生管理。
四、录取管理
1.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可适时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2.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试卷总分数×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规则
①各专业领域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②各专业领域同一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复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以上成绩皆相同则政策照顾考生优先录取。如无政策照顾考生,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1.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2.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3.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七、其他说明
1.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如果被发现在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已被拟录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境外学历在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3.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我校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进行适当调整。
6.本办法由天津城建大学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八、申诉与监督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电话:18302204431 022-23085040
研究生处网址:https://master.tcu.edu.cn/zsgz.htm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23778079
天津城建大学网址:https://www.t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