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查。审查不合格者或复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助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金等。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根据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从事招生及宣传活动。
第三十条 本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通讯单位: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00
电话:0724-2355811 2355898 2355730
传真:0724-235575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724-2355609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jcu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j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