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要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及时间
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需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地点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和方式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现场确认时,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此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2.准考证的打印: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二)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届时考生可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四、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