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6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择优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1.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4000px—4375px,男生身高4250px—4700px;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九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第十三条 证书颁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相关说明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网 址:www.bjczy.edu.cn
招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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