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在进档考生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休闲体育方向)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能力;生物科学类实行按学科大类招生,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3个专业。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五学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我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优秀奖、恒天然奖学金、华革吴祺光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等;同时设有李焕章基金奖学金、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华顿助农基金奖学金、科技传播奖学金、杜邦先锋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杨兴周奖学金、晋龙励志奖学金、傲农励志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金瓯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 真:0354-628890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