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医学类专科专业6200元/学年/生,
文科类专科专业4700元/学年/生,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42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石湖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生,
书院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为800元/学年/生。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