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
本专业除了为国家与地方税务系统培养高素质专门管理人才外,也非常注重为企事业单位培养精通税收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会计人才,为中介机构培养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为财税、审计、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培养适应我国加入WTO、适应税收征管电子化改革需要的税收与外语复合型人才以及税收与信息复合型人才。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经济学科的基本理论,系统掌握税收、财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税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精通税务、财会业务,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强的外语听、说、写、译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
学年: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务代理、税务筹划、外国税制、国际税收、西方税收学、会计学、成本会计、预算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法、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等.
开设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 河北经贸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厦门大学 |
福州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南京审计学院 | 南京财经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 | 浙江财经学院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广东商学院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 安徽财经大学 | 西安财经学院 |
吉林财经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北经济学院 | 兰州商学院 |
贵州财经学院 | 山东财政学院 | 内蒙古财经学院 | 山东经济学院 |
中央财经大学 | 南华工商学院 | 上海海关学院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 上海商学院 | 广西财经学院 |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