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我校依据考生的网上报名的信息(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8.报名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
八、考试安排
1.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原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即核实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请即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为2012年1月7日至8日,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7日下午外国语、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考生参加的考试场次为两场三场四场不等,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的初试需延长时日,《准考证》有说明。
4.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的考生部分科目另定,《准考证》有说明。
5.初试科目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的部分科目另定。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每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200分、300分不等。
7.我校使用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
我校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我校其余的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专业学位基础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和我校列出的初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
8.初试方式均为笔试,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艺术设计的部分科目另定。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测试。
9.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0.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2012年3月下旬)。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约2012年4月上旬),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的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1.复试时间约为2012年4月上中旬,复试地点为我校各院系所,复试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确定,复试含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有疑,应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查证。
13.考生复试时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1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复试前,教育部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时有相应规定,学校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再行确定。届时,校间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自行查询及办理校间调剂事项。校内调剂:由院系所内、或院系所间统一商定后通知被调剂考生,考生无需预先查询及办理院系所内、或院系所间调剂事项,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网上调剂”系统查询及办理院系所内、或院系所间调剂事项。
九、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或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