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0072(浙江省);部委代码:12878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校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五宅底2号
第九条 邮政编码:323000
第十条 联系电话:0578-2122447,2293387(含传真)
三、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2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国内浙江、安徽、河南、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福建、江西、江苏、湖南、湖北1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