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报名办法
第十八条 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选择任一连通互联网的电脑,登录我院网站相关网页系统,进行信息输入,完成初步报名。
完成初步报名的考生,请检查是否报名成功。
网址为:www.lszjy.com ;或http://zsw.lszjy.com (具体方法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下午17:00。
第二十条 现场审核
网络报名考生的基本情况由后台导出,我院对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
1. 在审查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打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表格须有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的签名方有效。
(2)报考2014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理科《考生报名证》或《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5)普高文、理科考生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往届高中毕业生也可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会考成绩证书,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6)普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生如在高中段有参加选修课学习的,上交高中段选修课课程学分或选修课课程成绩证明(必须所在高中盖章)。
(7)如有符合《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政策加分的,请下载《政策加分登记表》填写好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或佐证材料。
(8)如有符合本方案规定的素质特长赋分项目的,请下载《素质特长赋分登记表》填写好表格,并提交素质特长赋分条目要求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9)下载并考生个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以上提供的资料、证书等须真实、可靠。复印材料要审查原件再接收,故请考生在审查时带好原件。
2. 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资料费等110元/人。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3.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30。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4.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含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发准考证,也即不得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各项测试。若在测试后发现问题的,我院将有权按规定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第七章 考察项目的组织与评分规则
第二十一条 各考察项目的测试组织、评分,按下列步骤和办法进行。
第二十二条 文化笔试
所有报名考生均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笔试。
1. 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
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2. 考试内容:按照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科考试大纲要求,由我院自主命题。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英语、数学为90分钟。
3.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
具体安排是:
上午 9:00—11:00 语文
下午 13:00—14:30 数学;15:15—16:45 英语
考试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 高中段会考成绩的核定
1. 核定依据
以考生提供的经所在学校盖章的高中段会考成绩(等第)为评分依据。
(1)应届高中毕业生无所在高中盖章的会考成绩无效(或学校公章为复印件无效)。往届毕业生可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会考成绩证书,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2)对考生提供的会考成绩将以高中会考的准考证、身份证号信息,通过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络核查,或报省教育考试院申请比对,以核对后的结果为准。
(3)中职毕业生报普高文、理科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的,提供的会考成绩如无法在省教育考试院核查的,均以0分处理。
(4)对提供虚假会考成绩的,报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核定,以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2. 各专业核定科目
实行3+1指定课目核定,各相关专业的核定课程定为:
专业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专业指定科目 |
林业技术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生物 |
园艺技术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生物 |
园林工程技术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室内设计技术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技术 |
市场营销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商务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文秘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旅游管理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社会体育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生物 |
3. 科目权重和等第分值换算
语、数、英权重为360分,每科目满分120分;各专业一门指定科目权重90分,即满分90分。4科目合计总分满分450分。
等第折分按下表换算:
等第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信息技术 |
A | 120 | 120 | 120 | 90 | 90 | 90 | 90 | 90 |
B | 100 | 100 | 100 | 80 | 80 | 80 | 80 | 80 |
C | 80 | 80 | 80 | 60 | 60 | 60 | 60 | 60 |
P | 60 | 60 | 60 | 50 | 50 | 50 | 50 | 50 |
E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值为150分。其中,职业能力考核120分,素质特长赋分30分;社会体育专业的职业能力测试中,包含特长项目50分。
第二十五条 职业能力考核(满分120分)
(1) 考核组织:由我院组织,分专业进行。
(2)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结合其他测试办法。
(3)考察目标:职业能力由专业认知、专业潜能、形象礼仪、语言表达、才艺特长等组成【分专业具体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另定】。
(4)考核方式:报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对学生进行逐个面试或测试评分。
(5)考核时间:4月13日上午8:00开始。
(6)考核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六条 素质特长赋分(最高分30分)
(1)赋分列举项目及分值
序号 | 赋分项目 | 分值 |
1 | 高中或中职段获省市级三好学生(优干)荣誉称号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县(市、区)及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单位表彰的考生。 | 省级及以上的30分;地(市)级的20分;县(市、区)级的10分。 |
2 | 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单位组织的高中(中职)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30分; 省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0分;地市级三等奖10分。 |
3 | 获高中(中职)段在省、市级教育主管单位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和电脑制作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30分; 省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0分;地市级三等奖10分。 |
4 | 高中(中职)段在田径、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体育比赛项目中,获省级及以上团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 市级比赛团体比赛前6名主力队员,或个人前3名; 或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
省级及以上的:团体主力队员前3名的30分;4-6名的20分;7-8名的10分;个人项目第1-2名得30分,3-4名的20分,5-6名的10分。 地市级的:团体比赛主力队员前3名的20分,4-6名的10分;个人项目第一名的20分,第2、3名的10分。 获得国家体育主管单位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30分。 |
5 | 高中(中职)获得与自主招生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考证初级及以上证书资格的。 专业技术考证等级证书,是否与报考专业相符,参考2013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公布的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 |
高级证书30分;中级证书20分,初级证书10分。 旅游管理专业获国家级导游资格证、酒店主管领班证的加30分;获省级导游资格证、酒店主管领班证的加20分。 |
6 | 在高中(或中职)段通过省艺术特长生A、B级考试,或音乐业余考级8级的考生。 在高中(或中职)段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单位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艺术特长A级加20分,B级加10分。音乐业余考级8级的加20分。 文艺演出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30分;省级三等奖及地市级一等奖的,20分;地市级二等奖、三等奖的10分。 |
(2)赋分规则
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集中赋分”,即所指的特长赋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
(3)每条得分可以累加,但累加后的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
(4)符合赋分条目的考生需下载填写《素质特长赋分登记表》,并在来我院现场确认时提交表格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上交的,视作放弃处理。
(5)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作假。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有疑问,考生必须配合审查。
(6)赋分由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第二十七条 社会体育专业体育素质四项测定(满分100分)
参照浙江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办法,测定100米、立定跳远、铅球、800米4个项目。计分换算办法也与省招生专业考试相同, 4项测试每项最高得分25分,合计四项得分为最终得分。
第二十八条 政策加分的审定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政策加分登记表》,并在来我院现场确认时提交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上交的,视作放弃处理。
考生政策加分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2013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