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安排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自行上网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集中在考生报名的省辖市考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我校单独招生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及相关必修科目补测,通过补测达到4C1合格后再参加我校单招面试。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按不超过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
2、面试组织: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三道题回答,满分为200分。
4、面试确认:达到面试资格的考生到我校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交纳相关费用,参加面试(复试)。
5、确认地点: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
6、确认时间:4月25—26日
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校园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六、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和报考人数划定并进行录取。
2、文化测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A=95分,B=80分,C=60分,D=40分。
3、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面试成绩+优录奖励分。
4、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政策
(一)免试入学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低于2A2C(或1A2B1C或4B)1合格;
3、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符合文化联测免考政策的考生,须将《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之前通过邮局 EMS 方式寄至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