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3年6月获批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有效期三年。2015年12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到期专业重新评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相关材料的填写与上报工作,教务处与经管系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专业相关老师通力合作,完成了评估材料的撰写工作,分管院领导对评估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核,对数据表中的数据进行了反复核对,2月底完成了材料上报工作。
近日,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收到《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等五所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京学位〔2016〕1号),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管理专业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重新评估。(通讯员:时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