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云超 电话:0771-3126099 手机:13481184654
传真:0771-3106508 E_mail:gxzy3126099@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530001
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九、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考生报名时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签订了“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方取得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参加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的考生均需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负责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受伤事故。
(四)考生报名考试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9】212号标准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
(1)报名费:35元/人;
(2)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费:
a.武 术:30元/人;
b.羽毛球:30元/人;
考生参加体育专项及素质测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考生录取入学后,需与学校签订相关训练、比赛协议,遵守《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相关赛事的比赛。
(六)本简章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详见:http://gxtcmuzs.university-hr.cn/showarticle_zs.php?actiontype=0&id=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