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好语言、文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础科(专科)基本要求:初步了解语言、文字的基本原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自学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基础科(专科)和本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同专业本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凡取得基础科(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二 主考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三 专业计划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考核方式 是否选考课 是否证书课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政治课 2 笔试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政治课 4 笔试
3 1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文化基础课 4 非笔试
4 00535 现代汉语 专业课 7 笔试
5 00536 古代汉语 专业课 8 笔试
6 00529 文学概论(一) 专业课 7 笔试
7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专业课 6 笔试
8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专业课 6 笔试
9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专业课 6 笔试
10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专业课 5 笔试
11 00506 写作(一) 专业课 7 笔试
12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专业基础课 6 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