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8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4007。
第二条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我院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为主,同时兼顾中等艺术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关于我院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单独招生规模;
2.研究制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的单独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七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汇总单独招生计划,并提出建议,协调招生计划的落实;负责制订单独招生简章、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工作事宜。
2.综合测试小组(负责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四川省“单招”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包括单招生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负责职业技能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命题、试卷制作;考核试题、试卷的保密、编排考场,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部门:监审处)
主要职责: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考试期间的其他安全。
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负责部门:宣传部、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整体形象宣传和单招涉及有关宣传;负责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解决网络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单招考生报名及录取查询工作的正常进行。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环境美化、就餐保障。
第八条 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原则
第九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并严格遵守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单独招生院校计划数的有关规定,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院招生网站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中发布。
第十四条 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总计划140名,其中面向普高类计划70名,面向中职类计划7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序号 | 院系 | 专业 | 专业类别 | 普高类别 | 中职类别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
总计划 | 普高 | 中职 | |||||||
1 | 舞蹈系 | 舞蹈表演 | 表演类 | 文理、艺术 | 不限 | 10 | 5 | 5 | 10000 |
2 | 川剧系 | 戏曲表演 | 表演类 | 文理、艺术 | 不限 | 20 | 10 | 10 | 6000 |
3 | 音乐系 | 音乐表演 | 音乐类 | 文理、艺术 | 不限 | 30 | 15 | 15 | 10000 |
4 | 艺术设计系 | 环境艺术设计 | 美术类 | 文理、艺术 | 不限 | 40 | 20 | 20 | 6000 |
5 | 动漫系 | 动漫设计 | 美术类 | 文理、艺术 | 不限 | 30 | 15 | 15 | 8000 |
6 | 文化管理系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普通类 | 文理、艺术 | 不限 | 10 | 5 | 5 | 3700 |
注: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增加或削减单独招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四川省。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第十七条 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scapi.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dz.scapi.mcitedu.cn/)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4日
第十九条 考生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的报名资格审查。
第二十一条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第二十二条 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地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 4 张;经县(区)、市招办盖章确认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对口升学)体检表(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式体检结果表;
4.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招“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我院组织笔试并统一阅卷、评分。
1.普通高中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合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合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4.考试形式:闭卷。
5.考试时间: 2017年3月25日9:00-11:30;笔试150 分钟。
6.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第二十六条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