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警官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北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以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等公安专业。
(二)本科第二批: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非公安专业。
(三)省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湖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须是湖北省户籍,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
(二)政治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身体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的单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