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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考生投档分数,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最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况决定。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csxy.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2633888、82632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校徽、校训

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新光复路市场北3公里
邮编:130014
电话::0431-8263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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