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现行标准为:
工商管理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00元/学年;
设计学类专业23000元/学年;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22000元/学年;
建筑学专业(五年制)19000元/学年;
其他文理科类专业16000元/学年,其他工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9999;传真:0577-8669793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3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ojc.zj.cn
招生网址:http://www.ojc.zj.cn/zs/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