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5713756557。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学费标准
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3个两年制专业8000元/生·年。
学校按照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比例和上浮专业规定范围内,设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电子商务4200元/生·年,大数据与会计4200元/生·年,营养配餐4200元/生·年,高速铁路客运服务4200元/生·年,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元/生·年,电气自动化技术48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4800元/生·年,软件技术4800元/生·年,新能源汽车技术4800元/生·年,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4800元/生·年,工程造价4800元/生·年,护理55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上一学年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每年每生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生活和课余活动等各方面积极健康向上,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公示无异议,每年每生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者都可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每年每生分别给予4000元、3300元、2600元的资助。
4、学年综合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在学习成绩突出的基础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公示无异议,分别给予2000元、600元、400元、200元的奖励,其中学年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期奖学金每学期评审一次,一年两次。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经济补助,每生每月240元。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后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每年每生最高可申请12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1
咨询电话:0375-2066462/7023572/7023573
传 真:0375—2066462
邮 箱:Pz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pz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pzxy.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