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专科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苏价费函[20141]136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学年(软件技术7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学年。
空中乘务专业5300元/年,代办专业服装费2380元(三年一次性缴纳)。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苏价费(2006) 185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